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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江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洪银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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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8-696963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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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6682972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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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四川工业生产许可办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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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26日
- 有 效 期:2015年0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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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、申请条件
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有营业执照;
(二)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三)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;
(四)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;
(五)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;
(六)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;
(七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,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、高耗能、污染环境、浪费资源的情况。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,还应当符合其规定。
办理时限
(一)法定时限:70个工作日(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期限)
(二)承诺时限:30个工作日(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期限)
联系方式
陈洪银 13668297237 成都江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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